尊龙凯时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称《认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称《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1月1日前已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以下称2008版《认定办法》)认定的仍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依然有效,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享受…

    政策汇编 2023年4月10日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有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培育创造新技术、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促进经济升级发展,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新修订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月29日 &nb…

    政策汇编 2023年4月10日
  • 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

    1、企业注册登记表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4、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企业获得的授权知识产权证书; 通过受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 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声明; 参与制定标准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5、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研发立项汇总表; 研究开发立项报告; 立项决议 ; 已验收或结题的提供验收或结题报告。 6、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

    常见问题 2023年4月10日
  • 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

    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不仅仅可以获得高额的企业奖励,而且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税额减40%(所得税税率由25%减少到15%)的优惠政策。 尊龙凯时拥有一支专业的项目申报团队,接下来为您整理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条件,如下: 1、成立时间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天数以上)。 2、知识产权 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注意: 知识产权的权属人应是申请企业; 申报当年通过“受让”获得的知…

    常见问题 2023年4月10日
  • 安徽省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

    各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第30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及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工作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23]20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认定 1.请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编写国家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包括申请报告、评价表及附表、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和企业近三年在海关、税务方面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审查后报送至省发展改革委,上报文附件参照《通知》中认定评审情况报送要求。 2.…

    申报通知 2023年4月9日
  • 关于安徽省2023年第2批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的公示

    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有关规定,现将安徽省2023年第2批5664家拟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省高新技术发展中心 0551-65370026 省科…

    申报通知 2023年4月8日
  • 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担保机构保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开发区财政局,各合作担保机构: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促进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文件精神,规范“政信贷”产品合作担保机构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申报主体 与合肥市签订《合肥市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机制合作协议》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申报时间、方法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本条款政策申报时间以市财政局部门网站和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中发布的通知为准。申报截止期逾期没有申报,视为自动放弃,将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申报主体登陆合肥市产业政策综合服务平台(https…

    政策汇编 2023年4月6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为贯彻落实《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发展若干政策》(皖政秘[2020]52号),根据《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评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装备函[2020]236号)及其修订通知(皖经信装备函[2022]142号)(以下简称《办法》),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重点 结合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重点项目库入库项目,突出重大技术装备的两化深度融合,节能、环保效果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

    申报通知 2023年4月6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评估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42号),为做好我省第五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和前四批示范评估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遴选申报推荐工作 (一)遴选类别。 1. 示范企业。主要面向定制化服务、供应链管理、检验检测认证服务、全生命周期管理、总集成总承包、节能环保服务、生产性金融服务及其他服务型制造创…

    申报通知 2023年4月5日
  •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市经信局: 根据《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产业〔2014〕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同时按规定对有关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开展复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推荐工作 (一)申报条件。申报主体应为安徽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要求。申报范围主要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

    申报通知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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